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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居民用電計量收費“十標清”“十不得”指引

      2025-09-16 16:23:14?作者:?來源:福建市場監(jiān)管  責任編輯:卓志沐   我來說兩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全省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暨用電同價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省市場監(jiān)管局出臺提醒居民用電計量收費“十標清”“十不得”指引,規(guī)范全省供電企業(yè)計量收費行為。

      “十標清”

      一、收費標準要標清

      居民“一戶一表”電價、合表用電價收費標準、計價單位應當在營業(yè)廳顯著位置、國網(wǎng)APP等公示渠道逐一標明。

      二、收費依據(jù)要標清

      居民“一戶一表”電價、合表電價應詳細列出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文件名稱與文件號,方便群眾查詢。

      三、階梯政策要標清

      居民階梯電價應詳細列出階梯電量范圍和相應用電價格。

      四、分時電價要標清

      峰谷分時的時段劃分、峰時段電價上浮幅度、谷時段電價下浮幅度,以及用戶自主選擇分時電價政策要標清。

      五、抄表周期要標清

      居民用電每月1日0時至月末最后一日24時的抄表起止時間要標清。

      六、惠民政策要標清

      居民用電容量在160千瓦以下的報裝免費,以及城鄉(xiāng)“低保戶”、農(nóng)村“五保戶”每戶每月享受15千瓦時的電量免費政策要標清。

      七、電費明細要標清

      向居民出具的電費賬單,應詳細標清上月抄表數(shù)、本月抄表數(shù)、本月用電量、本月電費,和本月階梯電量分布、相應用電量、電費,以及峰谷分時電量、電費。

      八、電表封印要標清

      居民用戶電能表的出廠封印、檢定封印和安裝封印要標清。

      九、強檢標志要標清

      居民用戶電能表強檢合格標志的器具編號、檢定日期、檢定單位要標清。

      十、服務熱線要標清

      供電企業(yè)應當在營業(yè)場所和業(yè)務單據(jù)上,標清收費單位服務電話和投訴舉報電話,方便居民及時反映用電計量、收費訴求。

      “十不得”

      一、不得違反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文件規(guī)定,擅自抬高電價。

      二、不得違反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文件規(guī)定,推遲或提前執(zhí)行電價政策。

      三、不得在公示的電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其他費用。

      四、不得違規(guī)估抄、錯抄用戶電能表用電量。

      五、不得將多個階梯計價周期的電量按一個周期計價,抬高用電階梯或檔位多收電費。

      六、不得違反分時電價規(guī)定,錯誤劃分峰谷時段,擅自調整峰谷時段電價浮動幅度。

      七、不得向居民收取電能表費用。

      八、不得破壞封印,私自更改電能表的接線。

      九、不得使用未經(jīng)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的電能表。

      十、不得向申請遷址、移表、分戶的居民用戶,收取用戶產(chǎn)權范圍外的工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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