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3C認證的充電寶,也須被妥善安放
2025-07-17 09:43:11? ?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據近日《經濟參考報》報道,6月28日起,民航局全面執(zhí)行充電寶新規(guī):凡無3C標識、標識不清晰或被召回的型號、批次,一律禁止攜帶乘坐境內航班。記者在廣東、江蘇等充電寶產銷大省調查發(fā)現,新規(guī)實施半月來,大量不合規(guī)充電寶被機場攔截,引發(fā)公眾對其流向和處置是否合規(guī)的擔憂。 為盡量減少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為飛機運行帶來的安全隱患,民航局對可攜帶上機的相關產品進行了更為嚴苛的約束。面對手中大量無3C認證的充電寶,消費者如棄置不用,會帶來損失,如隨意丟棄,又可能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根據現行法律,廢棄充電寶屬于電子固體廢棄物,分揀后須定向輸送至下游處理此類廢棄物的企業(yè)及資源再生加工企業(yè)。然而現實中,仍有不少丟棄的充電寶被“拾荒者”撿拾后流向非法小作坊。那些在被機場“攔截”、被乘客棄置的充電寶的處置流程,顯然更不容忽視。且不說這類產品被隨意處置可能造成環(huán)境污染和資源浪費,一旦流入二手市場,更可能讓問題產品的安全風險被進一步放大。 目前,工信部“白名單”列出的電池回收處置企業(yè),往往較少回收零散的廢棄充電寶,加之回收渠道建設投入不足,更加大了廢棄充電寶再次流入市場的風險。 當“便攜剛需”遇上安全隱患,政策干預必須精準發(fā)力。長遠看,充電寶安全需要更為系統(tǒng)的治理方案。 一方面,要嚴把生產關,強化對3C認證的動態(tài)監(jiān)管,對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生產廠商形成震懾,從原材料、生產流程到成品檢測實施全鏈條追溯,確保問題產品能高效、安全召回。 另一方面,需加強對二手交易平臺的監(jiān)管,要求平臺加強審核,嚴禁入駐商家銷售無合法來源、未經3C認證的充電寶,針對近期一些網店為消費者定制3C認證貼紙等不法行為,尤其要從嚴打擊。電商平臺也應守土有責,不給銷售不合格產品的商家任何生存空間。 小小充電寶的去留,考驗著社會治理的精細度。將3C認證作為強制性準入門檻只是第一步,在此基礎上妥善安置問題產品才是善始善終,從而讓治理效果最大化,維護健康公平的市場秩序。 |
相關閱讀: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